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111年5月申報)
一、手機報稅2.0上線
去年推出手機報稅新措施,今年新增編修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所得與扣除額功能,還增加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方式,繳稅管道更多元。(但無法支援申請延期、分期繳稅,及使用現金、票據、晶片金融卡繳稅)
完整教學影片如下:
去年推出手機報稅新措施,今年新增編修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所得與扣除額功能,還增加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方式,繳稅管道更多元。(但無法支援申請延期、分期繳稅,及使用現金、票據、晶片金融卡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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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行動電話認證」的登入方式,只需輸入電信業者、手機門號、身分證字號及健保卡卡號(正面左下方)等四項資訊就能登入並下載所得資料進行申報。不論是使用手機、平板,或是電腦線上、離線版報稅都適用。
但必須是本國納稅義務人親自申辦的門號,並限個人月租型門號;申報時必須關閉Wi-Fi、使用4G或5G行動網路。
目前報稅共有6種身份驗證方式:
W的父親,癌症末期,全身多處時常劇烈疼痛、苦不堪言。W花費許多時間心力照料父親,包括陪伴回診、買營養補給品等等,希望緩解父親所承受的痛苦。
除了擔憂父親的身體外,W也擔心父親一旦過世,會不會有高額的遺產稅問題?
身為財務顧問,我無法減輕W父親的病苦,但可以在財務問題給予明確建議。
經過了解,W父親的財務狀況大致是這樣:
申報期限:107/05/01~05/31
只要下載報稅軟體,然後將扶養的每一位親屬,都採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字號+戶號+查詢碼,四種方式擇一雲端帶入所得,以及可列舉扣除的項目與金額,各項扣除額不會遺漏!報稅更方便。
「查詢碼」可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於各地區國稅局及其分局、稽徵所辦理查調服務取得;「戶號」則記載於現在設籍地址的戶口名簿上。
申報期限:106/05/01~06/01
因此不會寄發扣繳憑單,建議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字號+戶號+查詢碼等四種方式申報所得稅,只要下載報稅軟體,可雲端帶入所得,以及可列舉扣除的項目與金額,報稅更為方便。
「查詢碼」可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於各地區國稅局及其分局、稽徵所辦理查調服務取得;「戶號」則記載於現在設籍地址的戶口名簿。
申報期限:105/05/01~05/31
因此不會寄發扣繳憑單,建議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字號+戶號+查詢碼等四種方式來申報所得稅,只要下載報稅軟體,可雲端帶入所得,以及可列舉扣除的項目與金額,報稅更為方便。
前幾年北區國稅局發了一篇新聞稿,整理以往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常見的錯誤,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每年我都會重新整理更新,一起來看看有哪些部份要特別注意的吧!(2023/5/20更新)
僅申報手頭拿到的所得資料,未申報無法查調的非扣繳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等);或是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還有一種情況是父母無所得,但未成年子女有所得,且已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如此還是要以父或母為納稅義務人與未成年子女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另一種情況是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未將該事業當年度分配的營利事業所得額,列為個人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合併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的稅額,可從應納稅額中扣抵,可扣抵稅額以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所增加的稅額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