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綜合所得稅報稅新制:基本生活費提高、行動電話認證及手機報稅更便民!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110年5月申報)

一、新增「行動電話認證」驗證身份方式

新增「行動電話認證」的登入方式,只需輸入電信業者、手機門號、身分證字號及健保卡卡號(正面左下方)等四項資訊就能登入並下載所得資料進行申報。不論是使用手機、平板,或是電腦線上、離線版報稅都適用。

但必須是本國納稅義務人親自申辦的門號,並限個人月租型門號;申報時必須關閉Wi-Fi、使用4G或5G行動網路。

目前報稅共有6種身份驗證方式:

 

二、新增手機、平板報稅方式

今年使用手機或平板,以瀏覽器連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即可報稅。不過,適用族群為依照國稅局提供資料進行申報而無需編輯修改者。

因為手機報稅除了電話、地址及退稅帳戶外,不能修改或新增其他資訊,也無法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另外,只支援委託取款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及ATM等四種方式繳稅。

 

三、基本生活費調漲至18.2萬元

免稅額、扣除額都和前一年持平不變,只有「基本生活費」增加7千元,調漲至18.2萬。是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主計總處按照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60%計算,扶養愈多人愈有感。

以單身青年及雙薪家庭扶養2名國小幼兒為例:

項目單身青年雙薪家庭扶養2名國小幼兒
基本生活費總額18.2萬(A)72.8萬 = 18.2萬 × 4人(A)
免稅額8.8萬(B)35.2萬 = 8.8萬 × 4人(B)
標準扣除額12萬(C)24萬(C)
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所得總額中減除)0(A - B - C < 0,以0計算)13.6萬(A - B - C)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D)40萬 = 20萬 × 2人(D)
課稅門檻40.8萬(B + C + D)112.8萬(A + D)

因為單身青年的免稅額 + 標準扣除額 = 20.8萬,已超過基本生活費,所以用不上。但在收入愈少、扶養親屬愈多的家庭,基本生活費的減除金額就會很有感,拉高了課稅門檻

 

四、疫情相關制度

  • 領取政府發放的疫情相關津貼補助,免所得稅。
  • 政府發放的2,000元三倍券屬於政府贈與,免所得稅。
  • 捐三倍券給符合規定的公益機構團體,可列舉扣除3,000元。
  • 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若受疫情影響,109年度適用之費用率得按原訂112.5%計算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一、時間軸

  • 申報期限:110/05/01~06/302021/05/12更新
  • 所得 / 扣除額查調:110/04/28~06/30
  • 網路申報檢附資料送交期限:110/07/11前寄送至就近國稅局

二、建議線上報稅,帶入各種資料不遺漏

不論是下載報稅軟體或網頁報稅,記得將扶養的每一位親屬,都用身份驗證後雲端下載所得,以及各項扣除額的項目與金額,勿手動輸入,避免資料遺漏。

三、前往國稅局者,記得善用「線上預約取號」功能

先上國稅局網站預約取號,線上查看叫號進度,快輪到再出門,若過號等3組即可。

四、個人綜所稅計算原理與參考資料

109年度的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與去年一樣(只有基本生活費調整),細節請參閱文章《3步驟算出個人綜合所得稅,懂得計算原理更能合法節稅!》

 

另外,附上前幾年較重要的變化提供參考。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一、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 = 基本生活費16.6萬 × 納稅者、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人數

若超過納稅者申報的「全部免稅額 + 一般扣除額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金額部分,得自納稅者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範例試算

以納稅者(薪資所得者)扶養其配偶及3名未成年子女一家五口為例:

項目案例一:採標準扣除額案例二:採列舉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總額(16.6萬 × 5人)83萬(A)83萬(A)
免稅額(8.8萬 × 5人)44萬(B)44萬(B)
一般扣除額18萬(C)30萬(C)
薪資特別扣除額12.8萬(D)12.8萬(D)
合計74.8萬(E = B + C + D)86.8萬(E = B + C + D)
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8.2萬(A - E)0元(A < E)

本人和配偶因為有免稅額8.8萬和標準扣除額9萬,加起來就已經超過16.6萬了,所以這部份「基本生活費」是用不上的。但在扶養親屬多、上班人數少,以及採用標準扣除額的家庭就很有減稅感覺。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一、可使用健保卡為憑證,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如要使用健保卡申報綜所稅,必須先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進行認證設定密碼。申辦方式有下列 2 種:

  1. 臨櫃申請: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服務櫃檯洽辦,經櫃檯人員查證無誤後,即受理健保卡註冊作業。
  2. 網路申請:亦可備妥健保卡、戶口名簿戶號、電子郵件信箱及讀卡機,連至健保卡網路服務網站,填寫網頁註冊資料及設定密碼。

二、增加課稅級距:45%稅率(現已取消)

三、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其可扣抵稅額減半扣抵(現已採行新制)

營利事業之股利或盈餘分配日訂於104年1月1日以後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股東獲配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可扣抵稅額修正為原扣抵稅額之半數,抵減綜合所得稅。對於長期投資的存股族來說,要繳的稅變多,可退的稅變少。

四、房地合一所得稅上路(2.0即將上路)

從前賣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往往因此拉高稅率,造成其他所得必須多繳稅,但從2016/01/01起正式實施房地合一所得稅,售屋所得將與綜所稅分離課稅(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一、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

若所得來源主要為「薪資所得」者可略過

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參見下圖,左上角表示丈夫薪資所得占家庭總所得之25%,若採用「丈夫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時,另外三塊紅色面積的所得加總,有可能進入另一個課稅級距,使整個家庭需繳納的稅額拉高。

若是採用新制,將「丈夫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時,如右上角的圖,可看見綠色與紅色區塊的面積一致,要繳納的稅額就可能比較低。因此,對於「非薪資所得」占比高者,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將會比較有利

非薪資所得佔比高者,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較有利

範例試算

阿宏和阿觀夫妻倆理財有術,阿宏104年薪資所得為50萬,而其他非薪資所得如股利與租金等共有80萬,阿觀薪資所得為40萬,其他非薪資所得為80萬。兩人免稅額為17萬,扣除額為15.8萬。計稅方式該如何選擇最有利?(主要是看計稅方式的差異,因此未更新免稅額、扣除額等的最新額度調整)

方法一:將阿宏「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全戶所得淨額阿宏薪資所得淨額阿宏薪資所得應納稅額全戶不含阿宏薪資所得之所得淨額全戶不含阿宏薪資所得之應納稅額
250萬(所得總額)50萬(夫薪資所得)30.7萬(夫薪資所得淨額)217.2萬(全戶所得淨額)186.5萬(全戶不含夫薪資所得之所得淨額)
- 17萬(免稅額)- 8.5萬(免稅額)x 5%(稅率)- 30.7萬(夫薪資所得淨額)x 20%(稅率)
- 15.8萬(扣除額)- 10.8萬(薪資特別扣除額)- 0(累進差額)- 13萬(累進差額)
= 217.2萬= 30.7萬= 1.535萬= 186.5萬= 24.3萬

合併應納稅額 = 1.535萬 + 24.3萬 = 25.835萬

方法二:將阿宏「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全戶所得淨額阿宏各類所得淨額阿宏各類所得應納稅額全戶不含阿宏各類所得之所得淨額全戶不含阿宏薪資所得之應納稅額
250萬(所得總額)50萬(夫薪資所得)110.7萬
(夫各類所得淨額)
217.2萬(全戶所得淨額)106.5萬(全戶不含夫薪資所得之所得淨額)
- 17萬(免稅額)+ 80萬(夫非薪資所得)x 12%(稅率)- 110.7萬(夫各類所得淨額)x 12%(稅率)
- 15.8萬(扣除額)- 8.5萬(免稅額)- 3.64萬(累進差額)- 3.64萬(累進差額)
- 10.8萬(薪資特別扣除額)
= 217.2萬= 110.7萬= 9.644萬= 106.5萬= 9.14萬

合併應納稅額 = 9.644萬 + 9.14萬 = 18.784萬(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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