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IFA獨立財務顧問?台灣法規早就允許收顧問費,為什麼還沒有形成產業

前陣子收到一封信,寫信的人正在考慮轉行,問了我好幾個問題,其中三個,幾乎每個想入行的人都會問:理財規劃到底在做什麼?進入這一行,需要什麼資格?台灣民眾沒有付費的概念,做得起來嗎?

我回信時,多點出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台灣目前沒有「理財規劃顧問」的國家考試,也沒有一部專門規範「理財規劃」的法律(無產業專法)。不像證券、銀行和保險這些金融業,有高度監理的主管機關,也有專法。

稍微扯得上邊的是《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二條,定義為透過業務人員依據客戶需求,提供「資產配置或財務規劃等顧問諮詢或金融商品銷售服務」,或「以信託方式為客戶進行財務規劃、執行或辦理資產配置」。

但究竟什麼是財務規劃?我猜想去訪問一百個金融從業人員,可能會有九十種答案。

現在市面上每家公司、每個執案者,都在嘗試定義自己提供的理財規劃。所以,名片上寫IFA(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er,獨立財務顧問),不代表通過了某種國家資格,要再深入瞭解幾個層面。

核心摘要

  • 各國對「獨立」的認定不同,而台灣是根本沒定義。
  • 台灣沒有理財規劃國家考試,也沒有相關產業專法。
  • 法規早已允許保經收規劃費,市場與商業模式仍在摸索。
  • 台灣至少有四種理財規劃型態,各有好處與代價。
  • 查登錄資格、問收入結構、看規劃方式,比職稱頭銜更重要。

IFA是什麼?英國、美國、澳洲怎麼定義「獨立」?

IFA通常譯為「獨立財務顧問」,但「獨立」沒有全球共用的認定標準。英國看建議涵蓋的商品範圍,澳洲看佣金與利益衝突,美國則把financial advisor、financial planner等視為通稱。

國家 監管上怎麼看「獨立」
英國 提供independent advice,必須評估市場上足夠多元的商品,類型與發行商都不能只限自家或關係機構;做不到就是restricted advice,並須事前揭露。對一般民眾給投資建議時,不能收商品公司的佣金,independent和restricted都一樣,兩者差別只在商品範圍。
澳洲 依澳洲主管機關對《公司法》s923A的說明,收佣金、按量計酬或與商品發行商存在可能影響建議的關係者,不能使用independent、impartial、unbiased等字眼。
美國 FINRA說明,financial advisor、financial planner等只是通稱或職稱,本身不代表持有特定證照或執照。

所以看到「獨立」兩字,可以先問用的是哪一國、哪一種定義。

台灣有IFA嗎?沒有國家考試、沒有專法,代表什麼?

台灣有人提供理財規劃服務,也有人自稱IFA,但目前沒有理財規劃的國家考試與相關產業專法。金融研訓院雖然有「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FPAT)也有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認證,但有沒有取得這些證照,不會影響能否執行理財規劃服務的資格。

現行規範是依行為分類,若執行的業務屬於金融業範疇,就需要考取相關資格並登錄在特定機構。

做什麼 需要什麼
招攬保險 依保險相關法規,登錄為保險業務員
收取報酬,對特定有價證券提供分析或推介建議 依投顧相關法規,登錄為投顧業務人員
只做規劃,不碰上面兩件事 不須專屬的執照或登錄

「理財顧問」「財務顧問」「財務策劃師」是同一件事嗎?

這些名稱可能指向相似服務,也可能只是不同機構選擇的職稱,台灣目前沒有一套法定命名制度。我還遇過有人招攬境外保單,這在台灣是違法的,但名片上一樣寫著理財顧問…

在求職網站上,可以交叉搜尋「理財規劃顧問」「獨立財務顧問」「財務策劃師」「退休規劃師」等名稱,再回頭查公司屬於一般公司、保經、投顧還是其他金融機構。

法規早就允許收顧問費,為什麼還沒形成產業?

台灣的收費規範早已存在,市場卻還在萌芽期。我認為阻力同時來自需求與供給:客戶還不習慣為規劃本身付費;既有金融機構的收入多與商品相連,也缺少另做一套收費服務的誘因。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允許保經就保險與風險規劃等服務收取報酬,並要求收費前明確告知標準。金管會96年的函令還寫到,即使保險契約沒有成立,也應讓經紀人取得專業服務酬勞。法規沒有把「收規劃費」這條路封住。

市場開拓的困難,可以從一家上櫃公司的資料看見。公勝保險經紀人在114年年報寫明,要朝「獨立財務顧問」之路轉型;同年度公勝整體營收有99.87%來自保險公司。它的子公司公勝財富管理顧問113年規劃顧問收入627萬元,但112~114年皆虧損,九年間兩度減資彌補虧損。

公勝在公開說明書提到,消費者對付費取得理財規劃服務的接受度仍待提升。這是一家公司的公開紀錄,只能說明大型業者也在摸索,不能斷言台灣消費者沒有為專業付費的意識。我的看法是,與其等消費者的習慣改變,不如先把服務內容與價值做到讓人願意付費。

澳洲的同儕審查研究也呈現類似顧慮:受訪的私人執業顧問逾九成不打算轉為獨立,原因是他們相信客戶不會為保險建議付費(研究說的是受訪者的信念,不代表客戶真實想法)。

把這些間接證據和我十三年執案經驗放在一起,我的判斷是:台灣有少數人/公司在做理財規劃,但還沒形成能用一致標準辨認的IFA產業。

現在台灣是誰在做理財規劃?四種型態怎麼選?

台灣在做理財規劃的至少有四種型態,以下是我這些年來的觀察與分類,每一條路各有利弊與挑戰。

型態 好處 代價與邊界
在金融機構內服務,額外做理財規劃 平台、客源與商品資源較完整
  1. 收入與考核常和商品或資產規模連結,個人要面對制度誘因,確保規劃建議如何不被利益帶偏
  2. 在金融機構體系內提供不同的服務,公司是否允許?
  3. 同一個人有兩種角色及服務模式,客戶如何分辨差異與選擇?
保經或投顧經營理財規劃服務 能把規劃和保險/投資執行接起來
  1. 是傳統金融業轉型?還是專注做理財規劃?
  2. 若是金融業轉型,企業文化是否真能做到「以客戶利益」為優先?還是用規劃來包裝銷售?
  3. 商品端收入仍存在,必須說清楚收費與利益衝突怎麼處理
一般公司提供理財規劃 收費與服務關係較單純,可專注整理目標與方案
  1. 涉及收費提供特定有價證券建議時,仍須符合投顧法規,以免觸法
  2. 客戶後續如何執行?若是客戶自己去找其它金融機構執行,可能會因各種因素導致成效不彰
  3. 有可能會找外部合作,品質如何管控?
個人獨立執案 自由度高,可自行決定服務內容與收費
  1. 客源、信任、定價、商業模式、法規邊界與售後服務都要一人承擔
  2. 萬一顧問發生風險,或是轉職、退休了,客戶服務如何承接?

四種型態各有人做得好,也各有人走歪。在金融體系內有人頂著誘因替客戶把關;個人執案也可能因生存壓力走偏。對於想入行的人來說,可能只有最適合的選擇,而沒有絕對最好的選擇。

那安睿宏觀算IFA嗎?

如果是用澳洲及英國的定義來說,不算。澳洲主管機關說明,有佣金等商品端報酬,不能自稱independent;英國的規則是,不論是independent還是restricted,對一般民眾給投資建議時,都不允許收取商品公司的佣金;而安睿宏觀有部份來自於商品端的報酬,放在這兩套制度裡都不符合。

不過,台灣目前沒有相關法定定義,所以重點不在於是否符合「IFA」,而是安睿宏觀的全生涯理財規劃服務為什麼選擇把商品端包進來?

我們採取的做法是先規劃、後執行,客戶可以只付規劃費,拿著建議(處方箋)到別處執行(拿藥,類似醫藥分離);也可以直接委託我們協助投資、投保。

之所以把商品/執行端包進來,是因為我們看過不少規劃最後沒有行動。沒有執行的建議,就只能瞭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幾乎無法產生任何改變。就像做了全身性健康檢查,但不調整生活習慣、飲食及運動,也不做治療,那健康檢查做心酸的…

如果把收入結構攤開檢視,依公司內部統計,我們理財規劃顧問業務(不含法人資產管理)的收入,約三分之一來自商品端,另外三分之二來自客戶支付的顧問費與規劃費。利益衝突沒有完全消失,但那是為了顧及客戶的執行率,而把執行端服務包進來的選擇。

更值得關注的是,我看到不少客戶在多年陪伴下,財富逐步累積,陸續達成各項財務目標。財務上的大小決定,甚至人生的轉折,都有一個最瞭解他狀況的團隊可以討論。有些家庭已經陪伴到第二代、第三代,我覺得那才是最重要的。

怎麼確認一位顧問合法執業、立場跟你一致?

可以分三步查:先確認他能不能合法做這件事,再理解制度會產生什麼誘因,最後觀察他如何提問與形成建議。

  1. 查登錄:投信投顧公會的「從業人員查詢」可依公司名稱與人員姓名查詢;壽險及產險公會可用登錄證字號查登錄狀況。查得到,代表他具備從事該項業務的登錄資格。
  2. 問收入結構:直接問他屬於哪一種型態、怎麼收費、規劃完成後能不能落實執行。你也可以問「這項商品會讓你或公司取得哪些報酬?」若對方願意清楚揭露,等於會被放大檢視,利益衝突發生的可能就會降低。
  3. 看規劃方式:第一次面談時,他提問、傾聽得多,還是急著介紹商品?他先談你的目標、規劃邏輯和理財方法,還是一開始就談工具?最後有沒有一份規劃建議文件?若只有商品DM或保險建議書,就有可能是採用商品銷售導向。

這些訊號只能看出對方比較想說服你,或比較願意依你的需求形成建議。它們不能判定對方是業務還是顧問,但能從這些面向多瞭解你眼前的從業人員,是不是值得託付的對象。

想進這一行,要從哪裡開始?

先理解前述四種理財規劃型態的差別。相關證照例如CFP等,適合用來補齊理財規劃知識,但不是入行門檻,況且知識跟實務往往有段落差。最快的了解方式,是找一位在職者聊一次真實工作內容。

你可以先做兩件事:

  1. 先讀《為什麼我選擇理財規劃顧問這份工作,一做就是十三年?》和《你的老闆是公司還是客戶?銀行理專的利益衝突》,了解這份工作的價值與制度誘因。
  2. 找兩種不同型態的從業人員聊聊,問他們每天做什麼、收入從哪裡來、規劃如何落實。

如果最後選擇投顧或保經體系來提供理財規劃,就照相應資格與登錄準備;選一般公司或個人執案,則要先弄清楚特定投資建議與商品銷售的法規邊界。

職稱雖然叫顧問,但要有心理準備,仍要做業務開發的事(不像診所,開了門附近的人就會自己來掛號)。前期會有一段時間在開發客戶、累積信任,收入可能要一陣子才會穩定。這一行還沒成形,現在投入是一片藍海,但真的需要帶著創業的決心。

結論

台灣的IFA還在萌芽期,產業的樣貌正由每一家公司、每一個執案者慢慢定義出來。

如果你想參與這個還在成形的產業,可以到「想聊聊理財規劃顧問這條路?」留個聯絡方式。我們先聊聊你的情況,不是報名也不是面試,理念一致的話自然會走到一起。

延伸閱讀


作者:吳志峯|資深理財規劃顧問、業務區經理

參考來源

  1.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COBS 6.2B Describing advice services》:independent與restricted advice的商品範圍及揭露規範。
  2.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COBS 6.1A Adviser charging and remuneration》:對一般民眾提供投資建議時的顧問收費與商品佣金限制。
  3. 澳洲證券及投資委員會(ASIC)《ASIC clarifies its position on the use of “independently owned” under s923A》;《ASIC requires compliance with restrictions on use of “independent”》(18-204MR):使用independent等用語的限制。
  4. 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Professional Designations and Credentials》:financial advisor、financial planner等通稱與資格的關係。
  5. 全國法規資料庫《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6、63、107條: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定義、許可與責任。
  6. 全國法規資料庫《保險法》第9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33條及附件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保經提供服務與收取報酬、保險業務員登錄的規範。
  7. 金管會96年《金管保三字第09602551731號令》及《金管保三字第09602551734號函》:保經專業服務範圍與報酬原則。
  8.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2條附表:現行41類專技考試;台灣金融研訓院「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FPAT)「認證制度」。
  9. 公勝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年報、上櫃公開說明書及114年度個體財報:IFA轉型、營收結構與子公司公勝財顧之公開資料(公開資訊觀測站)。
  10. Pawski, Powell & Golab(2022)《An Analysis of Whether Privately Owned Financial Planning Practices Are Transitioning to Fully Independent Advice Providers》,《Journal of Risk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15(8):356:澳洲獨立顧問比例與私人執業顧問訪談。
  11. 投信投顧公會「投信投顧公司從業人員查詢」、產險公會「業務員管理資訊系統」、壽險公會「業務員登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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