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2025年5~6月申報)
一、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且額度從12萬提高為18萬
原本房屋租金支出為「列舉扣除額」的項目之一。對於沒有用到列舉扣除額,只使用到「標準扣除額」的人來說,去年改為「特別扣除額」之後,等於多了一筆扣除額可使用!
但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適用:
-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
- 租屋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支付租金減除政府補助的部份。
原本房屋租金支出為「列舉扣除額」的項目之一。對於沒有用到列舉扣除額,只使用到「標準扣除額」的人來說,去年改為「特別扣除額」之後,等於多了一筆扣除額可使用!
但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