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Archives: 吳志峯

就因為你是小資族,更需要「獨立財務顧問」啊!(上)-Clubhouse筆記

財務嚮導

Evelyn:先請志峯簡單自我介紹一下

志峯:大家好,我從事獨立財務顧問八年半,這是第一份工作,沒意外的應該也是最後一份。另外經營財商教育實驗室網站,以及在今周刊、商周有專欄轉載。

 

獨立財務顧問是什麼?

Evelyn:如同今天設定的主題,小資族跟獨立財務顧問有什麼關係呢?一般覺得這是高資產客戶才需要的?和銀行理專又有什麼不同呢?

志峯:好奇詢問,你心目中認為的理專是做什麼的呢?

Evelyn:印象中銀行理專比較是買賣某一檔銀行發行的基金,他會看目前市場漲跌的情形提供你建議,有點像報馬仔,我想這是一般人聽到理專心中想像的角色。

志峯:好的,那我們假設一下,你現在有一筆錢大約50萬可以投資,你去找理專給你建議。好奇你過去接觸過的,會詢問你這筆錢什麼時候用?或是這筆錢的投資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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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知道的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申報期限:107/05/01~05/31

一、建議以網路報稅,透過憑證或查詢碼帶入資料

只要下載報稅軟體,然後將扶養的每一位親屬,都採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字號+戶號+查詢碼,四種方式擇一雲端帶入所得,以及可列舉扣除的項目與金額,各項扣除額不會遺漏!報稅更方便。

「查詢碼」可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於各地區國稅局及其分局、稽徵所辦理查調服務取得;「戶號」則記載於現在設籍地址的戶口名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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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走向獨立財務顧問之路?

從踏入獨立財務顧問(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er, IFA)產業至今,一轉眼已五年多,覺得是時候寫個系列文,提供一些方向給想進入這個領域的朋友們。這篇先談為什麼我會一畢業就選擇這個在台灣尚未成形的產業,而非多數人選擇的金融業?

 

求學期間確立了人生價值觀

「當你真心渴望某件事,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 — Paulo Coelho

多虧大學期間唸了八年兩個學校三個系的福(輔大物理、東海資管、東海財金),讓我比其它人多了四年的時間思考人生價值與方向。

還記得在輔大時,想法很簡單,期望自己做大事、立大業,賺大錢後再幫助人,像比爾蓋茲和巴菲特那樣捐出許多財產。後來因為《富爸爸,窮爸爸》一書,而對商管學院感到興趣,跑去選修經濟、會計等課程。但因為社團玩太兇,最終在大三上學期時,被雙二一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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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法上路,還需要買長照險嗎?

讀者詢問:「我目前單身無子女,工作已進入半退休狀態。之前看新聞說長照法已通過,那麼是否還需要買商業保險中的長照險?商業保險與政府籌辦的長照差別在哪?會不會相互重疊或衝突呢?」

考慮要不要買商業長照險之前,先來瞭解為什麼要擔心長期照顧這件事?接著認識政府長照法內容以及商業長照險的保障範圍,才有足夠的資訊能做決策。

文長慎入,先說結論:政府的長照服務幫助有限,仍需規劃商業保險來移轉風險。建議優先選擇「定期型」的殘廢險和殘扶險保障大部分的長照風險,預算相當充裕者,才考慮是否要規劃長照險。

 

長期照顧將是未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台灣人口急速老化,速度在全世界中僅次於日本。10年後,每3.2個青壯年要養一個老人,每5人中就有1人是65歲以上老人;30年後,更是每3人中就有1人是老年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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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知道的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申報期限:106/05/01~06/01

一、報稅無紙化已於103年上路,建議以網路報稅

因此不會寄發扣繳憑單,建議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字號+戶號+查詢碼等四種方式申報所得稅,只要下載報稅軟體,可雲端帶入所得,以及可列舉扣除的項目與金額,報稅更為方便。

「查詢碼」可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於各地區國稅局及其分局、稽徵所辦理查調服務取得;「戶號」則記載於現在設籍地址的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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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知道的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

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申報期限:105/05/01~05/31

一、報稅無紙化已於103年上路,建議以網路報稅

因此不會寄發扣繳憑單,建議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密碼、身分證字號+戶號+查詢碼等四種方式來申報所得稅,只要下載報稅軟體,可雲端帶入所得,以及可列舉扣除的項目與金額,報稅更為方便。

→ 取得查詢碼的兩種方式
→ 下載查詢碼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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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安太歲不能申報捐贈!?國稅局提醒,避開報稅時常見的14項疏失(2023/5/20更新)

國稅局提醒!避開報稅時常見的11項疏失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疏失

前幾年北區國稅局發了一篇新聞稿,整理以往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常見的錯誤,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每年我都會重新整理更新,一起來看看有哪些部份要特別注意的吧!(2023/5/20更新)

一、漏報所得

僅申報手頭拿到的所得資料,未申報無法查調的非扣繳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等);或是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還有一種情況是父母無所得,但未成年子女有所得,且已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如此還是要以父或母為納稅義務人與未成年子女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另一種情況是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未將該事業當年度分配的營利事業所得額,列為個人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二、漏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合併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的稅額,可從應納稅額中扣抵,可扣抵稅額以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所增加的稅額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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